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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2020-05-21 11: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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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计局、财政局,市级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通知》(陕卫公卫函〔2018〕30号)要求,2018年1月下旬,市卫计局、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分两组对7县区项目实施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考核方式与内容。本次考核采取县区全面自查与市级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对照《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示范县创建标准》全面自查,市级随机抽取样本乡镇现场考核,并对县区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现场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通过量化评分进行最终排名(附件1)。考核内容包括12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涵盖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实施效果4个部分。考核范围覆盖全市7个县区,随机抽查13个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村卫生室,共查阅915份居民健康档案,抽查210名预防接种适龄儿童,抽考63名项目工作人员,回访280名服务对象。

(二)考核结果。经专家组考评,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镇安县、丹凤县、山阳县、商州区、柞水县、商南县、洛南县。

按照本次考核结果,决定对考核得分前两名的镇安县、丹凤县给予通报表扬,对得分后两名的商南县、洛南县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考核工作的通知》,扣减洛南县项目经费21938.4元,扣减部分由县财政负责补齐。

二、主要成绩

从考核情况看,我市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进展顺利,集中整改扎实开展,新版服务规范顺利启用,宣传培训力度明显加大,项目服务规范性和实施质量较前有明显提升。

(一)组织管理持续加强。大部分县区对项目工作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县镇两级组织机构健全,对项目安排部署全面及时,年度任务目标明确。行政部门、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责任明晰,大部分县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够积极履行职责,定期深入基层指导项目实施,镇卫生院项目分工具体,任务到岗到人。各县区均建成了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运行基本良好,统计汇总等功能齐全,区域内基本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洛南县启动居民健康卡发放工作。各县区均开展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培训,大部分县区以宣传月活动为抓手,强化项目宣传,洛南、镇安等县区在县电视台、新闻网等媒体上播放林永健版宣传视频,部分县区制作了口杯、雨伞、围裙等物品向群众发放,有效提升了城乡居民知晓率。项目绩效考核制度基本建立,大部分县区考核指标体系健全,逐级考核落实到位,洛南县镇卫生院内部项目人员绩效考核扎实有效。

(二)资金管理逐步规范。各县区均能够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大部分县区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健全了相关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各县区人均年度补助经费足额落实到位,柞水县在6月30日之前向基层医疗机构预拨了资金,资金拨付及时。抽查的镇卫生院中大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好,商州区、丹凤县、镇安县、柞水县执行率较高,商州区、丹凤县村卫生室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较前有所加强,商州区、洛南县实行会计核算电算化和财务管理信息化,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丹凤县、柞水县抽查的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商州区、丹凤县、商南县、柞水县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大部分县区实行项目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有效发挥了资金的激励作用。

(三)各项服务扎实开展。各县区均能够以项目集中整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抽查的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按照第三版服务规范开展项目工作,洛南县建立了规范的健康档案室,纸质档案管理明显规范。镇安县对电子档案进行数据清洗,健康教育工作成效显著。丹凤县电子健康档案录入率较高,重点人群服务记录齐全。老年人健康体检全面开展,山阳县户家垣镇应用“格礼特公卫一体机管理系统”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成效显著。商南县肺结核患者管理规范有序。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市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92.64%,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大于99%,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为96.19%和93.42%,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为46.19%和21.2%,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分别为84.75%和100%,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分别为76.58%和82.97%,项目总体质量较前有明显提升。

(四)项目成效有所提升。通过大力宣传和优质服务,城乡居民对项目知识的知晓率显著提升,走访、电话回访280名服务对象,每县区回访产妇、0-6岁儿童家长、老年人、高血压患者各10名,服务对象项目知识知晓率达到87.6%,满意度达到95%。

三、存在问题

(一)组织管理方面。一是项目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个别县区认识不到位,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工作安排不扎实,管理粗放,技术指导不到位,项目实施质量较差,如柞水县、商南县。部分镇卫生院项目组织管理不精细,工作过程性资料缺失,如商州区大赵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商南县过风楼镇卫生院。信息系统建设使用需加强,镇安县信息系统未实现与省级平台对接,山阳县、商州区、洛南县电子档案信息录入不及时,录入率较低。二是绩效考核质量有待提升。洛南县、镇安县、柞水县年度绩效考核开展滞后,截止检查当日县级考核未完成。商南县绩效考核资料不完善,考核质量不高。部分县区镇卫生院内部人员绩效考核未开展或流于形式,镇对村考核频次不够,指标体系不完整,考核资料不详实,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和资金拨付挂钩体现不充分。三是宣传培训需加强。丹凤县、柞水县未在电视台播放林永健版宣传视频,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项目政策、一览表宣传牌制作不规范或未制作,宣传月活动开展不扎实,宣传氛围不浓厚。部分镇村人员对第三版服务规范不熟悉,现场抽查考核回答问题错误,以村级为著。

(二)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洛南县、商南县财政部门向卫计部门预拨资金不及时,拨款周期长,未在资金到账一个月内拨付到位,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较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率。洛南县将部分项目资金整合为涉农资金,严重违反资金使用原则。二是基层机构资金到位率不高。丹凤县、山阳县、洛南县、商南县在6月30日之前,向基层医疗机构拨付资金没有达到50%的要求,洛南县基层医疗机构资金到位率低至36.5%。部分乡镇村级补助资金未达到40%。三是基层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镇卫生院缺少专业财会人员,不能提供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等账目资料,不能准确反映财务收支状况。大部分镇卫生院存在会计账薄设置不规范、科目使用不准确、会计凭证装订不规范、记账不清楚、报表数字与财政拨款金额不相符、项目资金年终会计报表与总账、明细账收入支出不相符等问题。

(三)项目执行方面。一是项目执行不规范。各县区均存在项目进展不平衡,部分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管理底数不清,重点项目安排滞后,进展缓慢,截止检查当日没有完成服务记录归档和录入,以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为著;个别项目数量指标未达到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如慢病管理率;个别项目重点服务内容缺失,如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重点辅助检查遗漏,部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年度健康体检未做;慢病患者管理分类干预措施落实不到位,基本概念不清,随访结果判定不准确,用药及健康指导出现错误等。二是档案资料不规范。各县区不同程度存在新版表单更换不及时,填写错误,项目资料不规范的问题。部分项目本底资料表册缺失,如建档登记册、健康档案目录、老年人花名册、在管慢病患者花名册等;重点人群服务记录零散存放,居民健康档案完整性、 连续性差;个人基本信息表缺项漏项多,档案编码不准确、不统一;重点人群服务记录填写错误较多,甚至出现身高、体重等基础信息不相符等逻辑性错误;电子档案录入率不高,部分基层机构抽查档案出现纸质与电子档不相符。三是服务质量需提高。部分村医年龄偏大,专业知识掌握不够,文化水平较低,服务能力有限,慢病随访、儿童健康管理等服务内容表面工作多于实质内容,干预措施落实不到位,生长发育监测评估不到位,保健措施指导不力,项目总体质量亟待提升。各县区项目执行问题详见问题列表(附件2)。

(四)项目效果方面。各县区均存在抽查的健康档案留存联系电话不真实,空号错号较多,回访服务对象比较困难的问题,个别取得联系的服务对象表示对项目服务内容和政策不知晓,群众获得感还不强。

四、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项目整改。各县区要切实负起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充分利用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对照示范县创建标准,结合本次考核发现的问题,持续深入的推进项目自查整改,将所有问题列入台账,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夯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改进提升。

(二)合力推进项目实施。各县区、市级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各相关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中、省项目方案总体安排,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强化对各自分管项目的精细化管理,研究解决相关实际问题,形成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项目规范实施。

(三)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各县区、市级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各相关科室要主动担责,把好项目实施质量关。要以第三版服务规范为准绳,强化业务指导,采取得力措施加强镇村两级项目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服务落实到位,项目质量不断提高。

附件:1.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考核县区成绩及排名

          2.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考核问题列表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商洛市财政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