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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半年督导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2018-09-20 16: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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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商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商洛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我市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市健康教育中心对中心城区单位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现就半年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共卫生管理组2018年(1~6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的安排,市健康教育中心分组对市级有关部门、中省驻商单位、市直医疗机构、市直管学校和厂矿企业等80家单位进行了106次督导检查,并对80家单位下达了督导整改文书。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现场指导等方式对各个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情况主要是:  

(一)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疾控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商洛疗养院、市中心血站、市政府卫生所9家医疗单位有健康教育组织机构,有计划,有总结,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有控烟制度,有控烟标识,有职工健身及健康教育培训资料。其中市中心医院、市血站、市中医医院健康教育档案资料整理比较规范。

存在的问题:1.大部分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氛围不浓;2.三年的健康教育资料不完善;其中市政府卫生所无健康教育档案资料。

(二)商洛高新区管委会以及辖区2家单位:商洛高新区管委会成立有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制定有职工健康教育培训实施方案,有宣传栏,有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印证资料,对辖区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有督导检查。香菊药业公司、天士力药业公司有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宣传栏。

存在问题:香菊药业公司、天士力药业公司三级健康教育网络不健全;未开展职工体检;健康教育资料不完善。

(三)市交通局等25家机关单位:大部分单位成立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制定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其中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公路管理局的健康教育资料比较完整。

存在问题:1.工间操制度未落实;2.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种类少,数量少;3.控烟标识不正确,无控烟巡查员和控烟巡查记录;其中商洛市群艺馆、商洛市图书馆、商洛市残联未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四)商洛学院等14家文体教育机构有兼职健康教育老师,开设有健康教育课程,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其中市幼儿园、商洛学院、商洛市中学、商洛市小学的健康教育资料整理比较完善。其中商洛市特教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商洛市技校对健康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健康教育资料不完善。

(五)商洛日报社等4家大众媒体:有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制定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商洛日报社在《商洛日报》专门开设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每周一期;并及时刊登创卫实时报道。市电视台开设有“环保在行动”电视栏目。存在问题是商洛市电视台未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栏目。

(六)烟草公司等12家企业、金融机构对职工进行了健康体检,有职工健身活动资料,开设有职工健身房,体育锻炼设施比较齐全,部分单位设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办公区域贴有控烟标识,设立了吸烟区。存在问题是:1.大部分单位健康教育相关资料不完善;2.对创卫健康教育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3.无控烟巡查员和巡查记录。其中市农行、市长安银行、市邮政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未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市中行、市农行、市长安银行、市邮政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无健康教育宣传栏。

(七)商洛市汽车站、市公交公司、市运输总公司、城西客运站4个单位:有健康教育工作组织机构、有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总结,公共区域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张贴有控烟标识。

存在问题:1.未对职工进行体检;2.健康教育活动开展不规范,次数未达标;3.健康教育资料不完善;其中城西客运站健康教育工作未开展,无控烟巡查员和巡查记录,控烟标识错误。

(八)商洛火车站、商洛新华书店等中省驻商单位:1.对创国卫健康教育工作重视不够。2.未开展健康教育和无烟单位创建工作。3.无健康教育相关资料。

二、存在问题

虽然创卫健康教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标准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需要引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一是压力传导不够有力。一些单位主要领导对创卫健康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弱化,甚至对创卫健康教育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致使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单位无健康教育工作组织机构,无计划,无总结,无健康教育宣传栏,缺乏健康教育资料。其中金融、保险等企业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缓慢,健康教育资料不完善。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二是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大部分单位对健康教育工作没有进行有效的宣传,未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未印制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没有对职工进行健康教育知识培训。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基本技能掌握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单位创国卫健康教育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不够完善和规范。大部分单位健康教育资料收集不完整,个别单位不同年份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资料内容完全一致,存在着突击整理的痕迹。个别单位的资料管理比较混乱,无专人管理。四是部分单位控烟工作开展不到位。无控烟措施和制度,无禁烟标识,未设置吸烟区,办公室还设有烟灰缸甚至有烟头存在。五是大部分的单位健康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责任追责问责不到位,健康教育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一项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各行业健康教育工作验收标准,7月份开始,强化督导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好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规范督促本系统各单位落实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娱乐场所等单位。配备统一的健康教育资料取阅架和控烟劝导员袖标,印制健康教育资料。

二是建立健全各单位健康教育工作机构。明确本单位健康教育分管领导,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健康教育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商洛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督查管理办法及督查考核问责办法》的文件精神。

三是积极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期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组织一次健康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工间操等体育健康娱乐活动。针对一些健康教育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分行业、部门加强健康教育和无烟单位创建联合督导工作,对工作不力单位上报主管局和市创卫办;针对各行业的特点,进一步做好健康教育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对一些档案资料管理混乱的单位,进一步做好健康教育资料建档的指导工作;打造示范,一点带面,组织观摩学习,推进健康教育和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对存在问题逐项落实整改。

四是加快完善健康教育阵地建设。规范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办公区内要有健康教育资料取阅架,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电子屏,设立健康小屋、健身房、阅览室等,给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营造促进健康的社会人文环境;积极改善单位环境,食堂符合卫生标准,厕所洗手消毒设施完善。

五是加强控烟工作。完善各项控烟制度。控烟奖励制度要上墙。单位的控烟标识一定要规范,电梯口、楼梯间、楼道、厕所、公车内等重点部位全部要张贴禁烟标识,单位要设立控烟督导员(劝导员),要有控烟劝阻记录等。要设立吸烟区,吸烟区要有灭烟工具。

六是健全完善健康教育档案资料。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创国卫健康教育标准的要求,查漏补缺,扎实做好创国卫健康教育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各部门、单位、镇办、社区的健康教育档案资料要注意相互关联、相互印证,档案资料要在8月底前全部归集到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重要单位逐户检查指导,切实提高档案资料收集管理水平。涉及职能划转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划转前后各负起责任的要求抓好文档资料的衔接归档,不能出现断档空挡。

七是继续抓好健康教育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中心城区出租车、公园、公交车、各单位LED显示屏等位置广泛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努力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攻势。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教育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扩大创卫健康教育工作影响力。特别是单位、镇办和社区要真正行动起来,广泛动员群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形成“人人知晓创卫、个个参与监督、共建美好家园、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的热烈氛围。

八是持续强化督查问责。敢于动真碰硬,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是否真的整改到位,整改之后有没有反弹。对督查整改不力、视而不见,甚至暗中默许问题存在的,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查出部门领导干部以及相关人员不履职、不作为的问题,确保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责任落实。

各单位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将所有问题列入台账,按照“已达标项目再巩固提升,基本达标项目再完善提高,未达标项目全力冲刺尽快达标,易反弹项目坚决遏制,强化措施巩固成效”的原则,按照健康教育工作要求,规范收集整理文档资料;同时要注重过程性资料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工作过程和创建成效,各单位请于8月1日前将本通报中所列问题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卫计局创卫办。逾期未整改或未上报整改结果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商洛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共卫生管理组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