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文件

关于确定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市管领导干部2018年度实绩考核目标任务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2020-05-21 11:12:08

328605

局属局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市管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根据市考核办商考办发〔2018〕4号规定,现就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市管领导干部2018年度实绩考核目标任务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依据

依据《2018年度市直卫生计生工作目标任务书》《市直卫计系统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单位职能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确定。其中,党政正职目标任务根据市卫计局和有关部门下达给各单位的各项年度任务确定;其他县级领导干部目标任务根据单位年度任务及干部岗位职责确定。

二、指标内容

1.承担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主要是市管领导干部承担的市卫计局及有关部门考核的各项目标任务,单位正职承担单位所有考核任务,副职承担分管工作对应的考核任务。

2.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是指未列入市卫计局目标考核的重点工作任务,单位正职承担所有重点工作任务,副职承担分管工作对应的重点工作任务。

3.承担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除了市卫计局考核目标任务和下达的重点工作外,单位正职承担单位所承担的各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副职承担分管工作对应业务(科室)规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三、时间安排

1.指标申报阶段(718-720日)。各单位按照指标任务设置的依据、内容及相关要求,结合市管领导干部岗位职责,研究制定各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年度目标任务设置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附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一并报市卫计局办公室(见附件1、附件2)。

2.审核备案阶段(720-730日)。市卫计局重点结合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和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及市管领导干部的责任分工情况,对各单位报备的市管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任务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予以反馈,无意见的不予反馈。各单位要根据反馈的意见,认真核实完善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卫计局备案。

3.下达公示阶段(731-86日)。各单位将核实完善后的目标任务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市管领导干部个人,并在一定范围向干部群众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设置指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设置工作,按照本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和领导干部分工实际,认真分析,层层分解,科学设置,合理确定。指标设置既要全面准确、不漏任务,又要避免重复、言简意赅,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化可考、权重相宜,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到岗、量化到人。

2.严格把关,及时报送任务。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和报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设置工作,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结合实际,层层把关,将领导干部年度目标任务与季度、半年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使干部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实践性、操作性和可考性,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3.规范程序,认真组织考核。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实绩年度任务考核工作,8月底前完成领导干部半年实绩考核工作,并结合个人实绩表现,按百分制形成半年考核结果和自查报告;在2018年度年终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进行结果汇总,并把半年和年度考核结果(见附件3)报市考核办综合使用。

    联系人:郝文      联系电话:2312625

    附件:1.2018年度市管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目标任务设置表

           2.2018年度市管领导干部花名册

           3.2018年度(半年)市管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结果(样表)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