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2018-07-25 09: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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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市卫计局决定,近期由郝玉锋副局长带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各县区卫计局对辖区内医疗废物处置督导检查及培训情况;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建设情况、医疗废物暂存点硬件建设及日常管理情况。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管理文件、记录台账、三联单等)、现场查看、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时间
7月下旬-8月上旬。
四、督查对象
各县区卫计局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每县区随机选取1所县级医疗机构、1所民营医疗机构、2个乡镇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1个诊所,共7个检查点。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不列入本次督查范围,以创国卫季度医废专项督导检查结果为准。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卫计局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导检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深入排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废管理制度建设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对此次督查中反馈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督查结束后两周内报市卫计局医政医管科。
(二)督查期间,督查组及被督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不安排与督查工作无关的活动,实事求是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