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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2020-05-21 11: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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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计生局:

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促进实现全面小康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突出“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项内容,实施“家庭人口文化转播、家庭健康促进、家庭创业、家庭扶助”四项工程,幸福家庭创建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了巩固成绩,继续提升家庭幸福指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各项工作

(一)实施家庭人口文化传播工程。挖掘县(区)域人文、民俗资源,加强人口文化传播。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性别平等、健康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同时紧扣时代主题,将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融入其中。发挥媒体作用,传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普及公共卫生、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倡导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利用文艺巡演、竞赛、展评等活动形式,开展大众化的家庭人口文化宣传,树立辖区家庭人口文化品牌。

(二)切实推进家庭健康促进工程。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控制疾病流行,逐步缩小城乡差异、改善居民健康状况,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大力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积极推进婚前医学检查,继续实施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积极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落实好孕妇叶酸补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切实降低出生缺陷发生。落实国家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建立和完善医疗保健机构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绿色通道工作机制,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持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继续实施农村母亲健康工程和两癌筛查项目。进一步完善查、治、防工作体系,推进农村母亲健康工程和两癌筛查项目有效融合。

(三)深入实施家庭创业工程。在扶贫开发工作中,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创业致富,依托各级党委政府落实计生困难家庭帮扶资金、落实一户一策服务措施,为计生家庭送关怀;依托专业示范帮扶,发挥计划生育志愿者和社会能人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成立经济合作社等形式,帮助计生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依托技能培训,邀请农业畜牧业专家指导计生户科学种植与养殖。结合当地农村发展总体规划和受助对象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在调研论证基础上,确定具有良好市场发展前景、群众易于掌握的种养植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设立家庭创业专项资金,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将支农惠农项目资金向家庭创业工程倾斜,在争取政府投入同时,动员企业、慈善机构、民间团体以及爱心人士参与投资。

(四)大力开展家庭扶助工程。认真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医疗、养老、殡葬等方面的特殊救助制度,兑现各项奖扶金的同时,要加大关怀关爱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一对一”帮扶制度落实,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需求,解决其实际问题。市上将于6至7月对失独家庭老人养老安置情况进行督查。开展失独家庭心理疏导试点工作,关爱流动人口家庭,关注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家庭,对失独家庭、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关爱关怀活动。

(五)积极创新探索推进医养结合。积极创新探索深化医改、应对人口老龄化、增进家庭福祉的惠民举措,大力实施医养项目,推动养生、养老、康复、临终关怀、医疗、科研、老年产品等产业融合发展。各县区要加大医养结合工作推进力度,制定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12月底前)。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每县区至少确定1个单位开展试点工作(6月底前确定好试点单位)。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市上将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备案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督查(8月底前),要探索建成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基本需求。

(六)广泛开展群众性幸福家庭评选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利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民间艺术团体及群众自发性娱乐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组织开展 “文明新风家庭”、“孝敬公婆家庭”、“善育重教家庭”、“敬业奉献家庭”、“助人为乐家庭”等幸福家庭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的开展,激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热情,传承优良家教家风,促进乡邻诚信、友善,家庭和美、健康,社会和谐、文明。

二、强化措施确保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促进家庭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统筹、卫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支持联动、社会力量配合协同、城乡群众广泛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利用网络优势和群众优势,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探索建立符合群众需求的家庭健康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家庭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二)加大投入保障。积极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围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四大工程”,整合资源,引导财政资金向家庭发展倾斜,并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

(三)突出活动特色。以解决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问题为重点,根据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文化习俗及工作基础,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形成不同的发展模式与特色品牌,使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真正成为贴近基层实际、社会广泛参与、凸显地方特色的民生工程。各县区要突出特色,落实好项目,为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积累更多更好的经验。

(四)注重示范引领。丹凤、洛南、商南县被省卫计委命名为2015、2016、2017年度幸福家庭示范县。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基础条件好的镇(办)开展创建,积累经验,逐步推开。丹凤、洛南、商南县要不断巩固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县带动作用,引领全市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区要将创建工作作为卫生计生年度重点任务,列入目标责任管理,强化责任考核。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市卫计局将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进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