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2018-06-01 10:53:53
41179
各项目县(区)卫计局、市疾控中心:
现将《2018年商洛市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附件:2018年商洛市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2日
附件
2018年商洛市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
为掌握我市城区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18年版)》(国卫办疾控函〔2018〕148号)及省爱卫办《2018年陕西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对监测点开展丰水期和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系统的了解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和变化趋势,为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监测范围
全市6县1区
三、监测点设置
在各项目县区城区设置城市饮用水监测点。监测点的设置除涵盖城区内全部的市政供水外,还应包括自建供水。水样类型包括出厂水、末梢水和传统水箱式二次供水。
在项目县区辖区设置农村饮用水监测点,实现涉农县区监测全覆盖、乡镇覆盖率85%以上。每个监测乡镇(含所辖村)设2~4个监测点,监测点的设置应优先选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类型,其次是其它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可根据饮水人口比例适当选择)。此外,在每个县选择3所农村学校检测末梢水,其中包括2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覆盖的学校和1所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
按照省上下达的监测任务数,在我市设56个城区饮用水监测点和238个农村饮用水监测点(见附表7)。
四、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 基本情况调查
监测项目县区(农村)饮用水状况、供水单位、监测点等基本信息。
(二) 水质检测指标和频次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氨氮及可能存在风险的指标监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指标可以统筹协调其它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各监测点于枯水期和丰水期各监测1次。
水质复核工作:市疾控中心根据各县区枯水期监测结果,抽取单项指标超标较为严重的20个监测点在丰水期开展单项指标(优先选择毒理学指标)水样复核工作,复核指标需通过省疾控中心确认,复核实验室检测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承担。
根据历年监测的水质状况,结合水源类型、制水工艺、输配水和贮水等各个环节,筛选可能存在风险的水质指标开展监测,包括可能存在风险的水质非常规指标以及106项全能指标之外可能存在风险的水质指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附录A或抗生素等新兴污染物)。监测频次与水质常规指标监测要保持一致。
(三)水质监测能力调查
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调查。
(四)水性疾病监测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水性疾病发生流行的相关资料,开展饮用水水质与水性疾病的相关性分析。
五、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爱卫办)
负责组织制定本市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实施监测项目;协调落实监测配套经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督促市县爱卫办在枯水期和丰水期水质监测完成后1个月内,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将监测工作总结报告报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
(二)各项目县(区)卫计局(爱卫办)
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辖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监测配套经费,开展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及时将监测信息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水利、建设等相关部门。
(三)市疾控中心
负责本辖区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督导检查;承担本辖区异常结果复核,市级数据审核、统计分析、撰写技术报告等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承担本辖区内县疾控中心没能力独立完成的水质指标检测任务,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返回监测县。做好全市饮用水水质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承担水样复核工作。
(五)各项目县区疾控中心
负责对辖区内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现场调查、采样、送样和检测等;负责监测数据的录入、上报和初级审核。及时将监测总结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并通过爱卫办将枯水期、丰水期监测结果通报给水利、城建等相关部门。配合市疾控中心完成水样复核工作。
(六)领导小组
为确保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级领导小组和市级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市卫计局 副局长 贺宏炜
副组长:市爱卫办 副主任 罗来良
市疾控中心 主 任 戴侃记
成 员:市疾控中心 副主任 张建霞
市爱卫办 科 长 宋新颖
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市疾控中心 副主任 任占良
成 员:市疾控中心 卫生科科长 王升学
市疾控中心 理化检验科科长 张 巍
市疾控中心 微生物检验科科长 段勇波
市疾控中心 主管医师 刘粉英
市疾控中心 主管护师 瞿小盈
六、时间安排
各级疾控中心必须严格按照下述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一)5月-6月完成枯水期水样的采集和检测工作。
(二)7月-9月完成丰水期水样的采集和检测工作。
(三)6月30日前完成枯水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工作。
(四)9月30日前完成丰水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工作。
(五)11月1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上报市疾控中心,并同时上报工作实施方案和监测基础数据。
七、数据录入上报和审核
监测信息实行统计报表(枯水期、丰水期各报1次)逐级汇总报告制。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务必按时间要求将丰水期和枯水期的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通过“全国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逾期网络系统的直报和审核功能将自动关闭。原始资料归档备查。
网络直报的数据采用三级终审责任制,由各项目县(区)疾控中心负责监测资料录入和数据初审;市疾控中心完成市级数据审核。
八、质量控制
(一)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
(二)严格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参加水质卫生检测的实验室原则上需通过计量认证,未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县,由地市级疾控中心开展检测工作或在市疾控中心指导下开展检测,监测工作必须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保证措施。
(三)落实现场调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对实验室所用仪器、器械和标准进行定期校准。
2.除定期的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外,各监测实验室要进行实验室内部的质量控制。
3.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资料审查。
(四)督导检查
6-12月份省级督导组将按照省级督导方案,对各地水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九、注意事项
(一)经费补助
中央财政对水质监测和实验室设备进行补助。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该任务安排基础上增加监测点;实验室设备经费安排以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为准,由省级统筹调配。
监测经费可用于培训、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质量控制、数据上报、现场调查、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消耗材料购买和样品检测等;实验室设备专项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仪器设备。
市、项目县(区)疾控中心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采购品目、规格和数量计划。
(二)信息管理
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资料属于国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的一部分,未取得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不得擅自公布或发表监测信息资料。监测原始资料归档保存在县疾控中心备查。各级项目机构详尽记录项目内容和进度并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经费下拨与使用、培训、监测进度及监测结果、组织管理和技术督导等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技术资料。
十、附表
(一) 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报告表
(二) 生活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供水方式调查表(农村)
(三) 水质检测结果报告表
(四) 饮用水放射性调查报告
(五) 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报告表
(六) 集中式供水工程基本情况调查表
(七) 2018年商洛市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任务
附表1
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报告表
省: 市 区县(市)
地区编码 □□□□□□
全县总人口数: 人,其中城区人口数: 人,
农村人口数 人(如有农村人口,则填表中内容)
城区城市公共供水(市政供水)单位数量: 个,城区自建设施供水单位数量: 个,城区二次供水单位数量: 个
农村中、小学校数: 个,其中饮用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的学校数 个,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数 个。
序号 |
乡、镇 |
人口数(人) |
集中式供水水厂 |
分散式供水 |
||||
地表水 |
地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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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数 |
供水人口数(人) |
个数 |
供水人口数(人) |
村数 |
饮用人口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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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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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如某乡镇饮用水来自其它乡镇的集中供水工程,则填写供应人口数,但不计工程个数。
2.此表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
报告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报告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生活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供水方式调查表(农村)
省: 市 区县(市)
地区编码 □□□□□□
水源类型 |
集中式供水 |
分散式供水 |
||
水厂数(个) |
覆盖人口(人) |
数量(个) |
饮用人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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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水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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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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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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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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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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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 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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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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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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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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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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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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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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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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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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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供水工程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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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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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处理(含混凝、沉淀、过滤、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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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处理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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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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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淀过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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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 消 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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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处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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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式供水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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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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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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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压 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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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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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
附表3
水质检测结果报告表
水样类型: □出厂水 □末梢水 □二次供水
采样地址: 省 市 区县(市)
乡镇(街道) 村 户
水厂、分散式供水点编码 □□□□□□□□□(该编码与表3编码相同)
监测类型(必填): □城市市政供水 □城市自建设施供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农村非饮水安全工程 □农村学校供水
□省级监测点或常规工作 □其它
一、水厂基本信息
1. 水厂名称:
水厂地址: 省(区、市) 市 县 乡镇 村
2.水源水类型:
地表水:□江河 □湖泊 □水库 □沟塘 □溪水 □其它
地下水:□深井 □泉水 □浅井 □其它
3.供水方式(必填):
集中式供水:
□常规处理(含混凝、沉淀、过滤、消毒)
□沉淀过滤
□仅消毒
□不处理
分散式供水:□机器取水 □手压泵 □人力取水
其它制水工艺:
深度处理(臭氧活性炭、膜工艺等) 有□ 无□
特殊处理(除氟、除砷、除铁、除锰等)有□ 无□
其它
4. 消毒方式(必填):□液氯 □漂白粉 □高纯二氧化氯(以亚氯酸盐为原料) □复合二氧化氯(以氯酸盐为原料) □臭氧 □紫外线 □一氯胺 □次氯酸钠
□其它 □不消毒
5. 消毒设施使用情况:□无消毒设备 □按要求使用 □偶尔使用
□不使用
6.卫生许可情况(必填): □有卫生许可 □无卫生许可
7.水厂信息
建成时间: 年 月 正式运营时间: 年 月
总投资(万元): 其中中央投资(万元):
供水覆盖人口数: 人
水厂水质检验室配置情况(必填):□有检验室 □无检验室
(水质检测能力: □□□ 项)
设计供水能力(吨/日): 实际供水能力(吨/日):
供水工程解决的主要问题(可以多选):
□高氟 □高砷 □苦咸水 □缺水 □污染水(主要污染物 ___)
8. 农村学校基本情况 (仅学校填写):
学校名称:
工程类型: □饮水安全工程 □自建设施供水
学校类别(可多选):□小学 □初中 □高中 □高中以上
办学性质: □公办 □民办 □其它
学生总数: 人,住宿学生数: 人 教职员工数: 人
二、水质检测结果
水期类型: □丰水期 □枯水期
检测类型: □常规指标和氨氮 □常规指标、氨氮和高风险指标分析
□全分析
采样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检测指标 |
检测结果 |
1 |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
|
2 |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
|
3 |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
|
…… |
…… |
…… |
106 |
钠/(mg/L) |
|
注:当水样中总大肠菌群检测值超过GB5749-2006限值要求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及耐热大肠菌群。
附表5
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报告表
单位名称: 省 市 区县(市)疾病预防中心
级别:□省级疾控中心 □省会城市疾控中心
□地级市疾控中心 □县级疾控中心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指标 |
是否具备检测能力 |
是否计量认证 |
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原因(是—1,否—0,可多项选择) |
||||
是—1 否—0 |
是—1 否—0 |
无 设备 |
有设备 |
|||||
无标准品 |
无试剂 |
无检测人员 |
其它(请文字说明) |
|||||
1 |
总大肠菌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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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耐热大肠菌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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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肠埃希氏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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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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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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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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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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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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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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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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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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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集中式供水工程基本情况调查表
省 市 区县(市)
工程名称 |
乡镇 |
详细地点 |
水源类型 |
供水方式 |
供水覆盖人口(人) |
消毒方式 |
消毒设备使用情况 |
建成时间(年月) |
正式运营时间(年月) |
总投资(万元) |
其中中央投资(万元) |
设计供水能力 (吨/日) |
实际供水能力 (吨/日) |
监测点类型 |
供水工程解决的主要问题 |
卫生许可情况 |
工程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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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详细地点:注明所在村名或其它信息。
2.水源类型:江河填1,湖泊填2,水库填3,沟塘填4,溪水填5,深井填6,泉水填7,浅井填8,其它(地表水)填9,其它(地下水)填10。
3.供水方式:常规处理(含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填1,沉淀过滤填2,仅消毒填3,未处理填0,深度处理填4,特殊处理填5。
4.消毒方式:不消毒填1,液氯填2,漂白粉填3,高纯二氧化氯(以亚氯酸盐为原料)填4,臭氧填5,紫外线填6,复合二氧化氯(以氯酸盐为原料)填7,一氯胺填8,其它填9,次氯酸钠填10。
5.消毒设备使用情况:偶尔使用填1,按要求使用填2,无消毒设备填3,不使用填4。
6.监测点类型(单选):农村非饮水安全工程填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填2,省级监测点或常规工作填3,其它(分散式)填4,农村学校供水填5,城市市政供水填6,城市自建设施供水填7。
7.供水工程解决的主要问题(可以多选):高氟填1,高砷填2,苦咸水填3,缺水填4,污染水填5,其它填6。
8.卫生许可情况:有卫生许可填1,无卫生许可填2。
9.工程编码:前6位为县行政区划代码,后3位为各县工程顺序码。由县级统一编码,如全县供水工程超过一千个,顺序码可多加1位。
10.此表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
报告单位(盖章): 负责人:
报告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7
2018年商洛市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监测任务数
序号 |
地区编码 |
设区市 |
县(市/区) |
城区监测点数 |
农村监测点数 |
1 |
611002 |
商洛市 |
商州区 |
16 |
38 |
2 |
611021 |
洛南县 |
8 |
38 |
|
3 |
611022 |
丹凤县 |
6 |
36 |
|
4 |
611023 |
商南县 |
6 |
26 |
|
5 |
611024 |
山阳县 |
8 |
36 |
|
6 |
611025 |
镇安县 |
6 |
34 |
|
7 |
611026 |
柞水县 |
6 |
30 |
附件2
2017年商洛市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县区名单
商洛市 |
商州区 |
洛南县 |
丹凤县 |
商南县 |
山阳县 |
镇安县 |
柞水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