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工作

关于印发《2018年深度贫困县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2018-04-08 16:30:08

289991

各县区卫计局:

现将2018年深度贫困县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根据各地实际,制定详细实施细则,并于4月15日前报市卫计局中医药管理科。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26日

 

2018年深度贫困县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

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提高基层中医药诊治水平和服务能力,助力健康扶贫,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深度贫困县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做好该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规范和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好地满足老百姓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培训对象

全市5个深度贫困县(镇安县、山阳县、商南县、丹凤县、柞水县),每个县选择10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重点是尚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技术人员接受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大纲。各县区参照《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国中医药发〔2006〕15号)、《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国中医药发〔2006〕40号),结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技术规范和适宜技术推广,以本地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制定具体的培训大纲,确定相应的培训内容。

(二)培训方式。采取集中理论授课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县卫计局委托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进行。

(三)培训时间。集中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

(四)培训考核。由各县区卫计局组织考核,重点考核临床实践技能掌握情况。

四、培训经费

省级财政以每人0.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该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费、住宿费等。

五、组织实施

(一)市卫计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各县区卫计局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制定实施细则、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要设专人负责项目管理,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完成分配的培训任务;要建立管理档案,按照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培训大纲,确保培训质量;同时要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项目完成后,各县区卫计局要及时将培训总结报市卫计局,市卫计局将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人:唐兆奇   电话:0914-233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