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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

来源:省卫计委人事处 体制改革处

发布日期:2018-06-20 16: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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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我省召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了宝鸡、延安、汉中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试点一年来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要求其余各市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为期1年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这标志着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

会议对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一要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按照不同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岗位职责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提高绩效工资在个人收入中的占比,用于激励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二要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三要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要与本院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原则上为本院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以内。四要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各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可参照同级机关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五要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综合考虑公立医院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成本控制、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薪酬总量挂钩。六要加强监督管理,各试点市要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试点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严肃分配纪律,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

我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旨在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为全面深化医改、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提供保障,以期最终实现党和政府得民心、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