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2020-05-21 11: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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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根据陕人口发〔2008〕112号文件通知精神,按照商政人口发〔2008〕83号文件要求,我市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纳资金省级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年10元。2017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件对象44730户,105886人,扣除2247名扶贫对象,实际应补助103639人,补助资金104万元,省财政已下拨资金78万,本次下拨26万,请予以下达。(省财政文号:陕财办社〔2017〕311号)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