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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健康扶贫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 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2018-03-16 11: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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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计局,局属局管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商洛市健康扶贫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29日

 

 

商洛市健康扶贫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工作职责

为了有效促进健康扶贫减存量、控增量,夯实任务,明确责任,加强全市贫困人口大病患者(需要住院的患者)救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市卫计局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工作;

2.制定全市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工作方案;

3.指导各县区摸清大病患者底数;

4.负责市级救治医院定点工作;

5.组织市级医院开展大病救治工作;

6.开展大病救治工作督导检查;

7.承担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市级医院工作职责

1.指导全市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工作;

2.负责全市贫困人口患者疑难杂症疾病救治工作;

3.指导县级医院开展大病诊疗;

4.制定本院贫困人口患者大病诊疗方案;

5.协助县区开展贫困人口患者大病筛查、救治等工作;

6.承担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三、县区卫计局工作职责

1.负责本县区贫困人口患者大病救治工作;

2.制定贫困人口患者大病救治工作细则;

3.建立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台账;

4.组织县区内二级医院开展贫困人口患者大病救治工作;

5.联络上级医院支援本县区医院救治工作;

6.负责县级救治医院定点工作;

7.开展本县区大病救治工作督导检查;

8.承担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四、县区级医院工作职责

1.协助筛查本县区贫困人口患者救治对象;

2.负责本县区贫困人口患者大病诊疗工作;

3.建立本院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台账;

4.制定大病患者诊疗方案;

5.联系对口支援医院或其他三级医院专家会诊和指导手术治疗;

6.协助贫困人口患者或其家属联系需要上转的医院;

7.制定出院患者疾病防治常识注意事项;

8.开展出院、转院患者随访工作;

9.承担本院患者诊疗费用结算报销工作;

10.指导本县区镇卫生院开展大病救治工作;

11.承担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五、镇卫生院工作职责

1.组织筛查本镇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对象;

2.建立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台账;

3.负责贫困人口患者常见病治疗;

4.制定出院患者疾病防治常识注意事项;

5.指导患者或其家属选择救治医院;

6.办理本院患者诊疗费用结算报销工作;

7.承担其他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