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2018-03-16 11: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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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计局,局属局管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商洛市健康扶贫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29日
商洛市健康扶贫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工作职责
为了有效促进健康扶贫减存量、控增量,夯实任务,明确责任,加强全市贫困人口大病患者(需要住院的患者)救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市卫计局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工作;
2.制定全市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工作方案;
3.指导各县区摸清大病患者底数;
4.负责市级救治医院定点工作;
5.组织市级医院开展大病救治工作;
6.开展大病救治工作督导检查;
7.承担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市级医院工作职责
1.指导全市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工作;
2.负责全市贫困人口患者疑难杂症疾病救治工作;
3.指导县级医院开展大病诊疗;
4.制定本院贫困人口患者大病诊疗方案;
5.协助县区开展贫困人口患者大病筛查、救治等工作;
6.承担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三、县区卫计局工作职责
1.负责本县区贫困人口患者大病救治工作;
2.制定贫困人口患者大病救治工作细则;
3.建立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台账;
4.组织县区内二级医院开展贫困人口患者大病救治工作;
5.联络上级医院支援本县区医院救治工作;
6.负责县级救治医院定点工作;
7.开展本县区大病救治工作督导检查;
8.承担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四、县区级医院工作职责
1.协助筛查本县区贫困人口患者救治对象;
2.负责本县区贫困人口患者大病诊疗工作;
3.建立本院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台账;
4.制定大病患者诊疗方案;
5.联系对口支援医院或其他三级医院专家会诊和指导手术治疗;
6.协助贫困人口患者或其家属联系需要上转的医院;
7.制定出院患者疾病防治常识注意事项;
8.开展出院、转院患者随访工作;
9.承担本院患者诊疗费用结算报销工作;
10.指导本县区镇卫生院开展大病救治工作;
11.承担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五、镇卫生院工作职责
1.组织筛查本镇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对象;
2.建立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台账;
3.负责贫困人口患者常见病治疗;
4.制定出院患者疾病防治常识注意事项;
5.指导患者或其家属选择救治医院;
6.办理本院患者诊疗费用结算报销工作;
7.承担其他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