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项目资金科
发布日期:2016-11-23 11: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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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47万元,公务接待费2.2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47万元,主要用于:到省上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参加会议、联系项目、协调业务等事宜,到县区调研、检查业务工作,及各级紧急公务活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28万元,主要用于:各级部门检查调研等工作。
4.会议费7.55万元,主要用于市级计生工作会议及相关工作会议。
5.培训费6.78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