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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卫生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卫生局)

来源:市项目资金科

发布日期:2016-11-23 1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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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洛市卫生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贯彻国家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有关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国家药物政策,拟订全市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4.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市卫生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5.组织拟订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6.负责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工作;拟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范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7.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规范性文件;贯彻中、省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8.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9.贯彻国家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0.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11.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12.组织拟订全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实施中、省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13.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由国家统一制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14.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工作。

15.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6.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明晰改革思路及重点。二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三是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四是积极推进医改综合试点。五是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六是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制定印发《商洛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商洛市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展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估与提升策略课题研究并完成评估指标体系编制和丹凤县全县样本调查。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全市住院均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5.1%,增长幅度同比降低10个百分点。抓好镇安县综合试点和6个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理事会制度受到《人民日报》、省委《调研与决策》等主流媒体和刊物的采访报道。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受理社会资本办医申请3家,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家。

3.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工作水平。一是狠抓疾控与应急质量管理。二是精心开展妇幼保健服务。三是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四是加大综合执法监督力度。五是扎实做好健康养老服务工作。六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4.进一步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二是有效保障群众用药需求。三是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加强医政和中医药工作。五是稳步推进机构队伍建设。

5.新农合和基本药物制度更加完善。全市新农合参合率达103.89%,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500元,县级政府补助资金位率为100%。各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筹集大病保险基金3985.91万元,报销大病患者813人次,报销比例为67.24%,较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了15.5个百分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网采率巩固在100%,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达到省上要求,群众用药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6.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狠抓疾病预防控制,全市7岁以下目标儿童建证建卡率100%、各种疫苗接种率达99%以上。重点传染病及慢病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妥善做好山阳滑坡事故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精心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94.9%,叶酸服用率达94.67%,发放营养包40900盒,农村母亲健康工程和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检查覆盖率分别达到89.98%68.50%。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创卫迎复审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完成改厕4000户。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共查处无证行医案件15起,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52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1起。

7.医政及中医药工作取得新进展。抓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完成32所直管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和监管审批权下放工作,全市无偿献血8277人次、采血量3.02吨,联合审核报销5所医院疾病应急救助资金235万元,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率达60%,全市21家二级以上医院共选派业务骨干71名开展对口支援乡镇卫生工作。开展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持续改进工作,指导市中医院顺利通过中医药持续改进工作省级检查评估,推选2名民间中医人员参加全省民间高人评选,7名中医确有专长人员通过初审、参加省级统一考核。

8.基层基础建设力度加大。市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2幢住院楼主体封顶,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与万豪集团近期将签订购买协议,商南、山阳县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基本竣工。洛南县景村镇张村等500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开工率达80%,部分村卫生室已经初验。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222名,全市20名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已经全部聘用到相应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

(三)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商洛市卫生局决算单位构成为: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商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商洛市妇幼保健院、商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商洛市卫生监督所、商洛市中心血站、商洛市中心医院、商洛市中医医院。

二、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9655.55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40.12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0万元。

3)事业收入57116.29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1799.13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3212.49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58874.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535.55万元,主要是保障市卫生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05.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64.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46.6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8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8.10万元。

2)项目支出30338.6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商品与服务支出29929.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2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2.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3.57万元,。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8845.31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5.62万元,项目支出2067.4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9.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65万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65万元,主要用于:到省上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参加会议、联系项目、协调业务等事宜,到县区调研、检查业务工作,及各级紧急公务活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8.24万元(市疾控中心)。

3.公务接待费0.88万元,主要用于:各级部门检查调研等工作。

4.会议费9.03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卫生工作会议及相关工作会议。

5.培训费81.95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业务培训。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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