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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新农合基金审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1 16: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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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新农合基金审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计生局(委),神木县、府谷县卫生局,各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审计署西安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对我省新农合基金审计的有关要求,为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和电子数据信息,做好新农合基金审计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协调

根据国家审计署安排,今年8月将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对审计前的准备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详见附件1、2、3)。各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做好所辖区域内新农合基金涉及专项审计的各方面工作,明确责任人和牵头部门,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二、履行职责,夯实责任

由于新农合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对其开展审计非常重要和非常必要,各市区、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一名领导专门协调配合,相关业务人员在审计期间要做到随叫随到,不得敷衍托辞,支差应付。卫生计生部门、各级合作医疗管理经办部门、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将新农合制度的政策情况、经办管理情况、电子数据等的相关材料提供和责任详细分解,列出清单,落实到位,并按照时限要求,及时、高质、准确、真实、有效的传报审计署西安特派办。5月20日前,各市区要将责任人、任务分解和工作时间表(附件4),以及牵头单位和联系人报省卫生计生委体改处。

三、积极自查,自纠整改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对照新农合审计要求,认真做好对参合人员情况、新农合基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定点医院政策执行情况和信息化建设等情况的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四、加强沟通,建立机制

各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在向审计署西安特派办提供资料和数据之前,将有关进展情况报我委体改处,以便掌握动态,督办知道,沟通协调。同时要主动联系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及时汇报,做好对接。

各单位要以此次新农合基金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建立起科学高效的新农合管理制度。

联系人:委规财处 樊桂成 029-89620575

委体改处 谭晓梅 029-89620726

委体改处 029-89620733

真:029-89620733

箱:sxxnh@126.com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