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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流动办

发布日期:2016-11-17 17: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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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原则,创新和完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和机制,不断提升我市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镇化建设,逐步实现社会公平、公正。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卫生计生人才、技术、服务、信息等资源有机整合,建立全面覆盖、可持续发展、符合市情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模式,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向服务型转变。提高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应用,不断满足流动人口需求,增强卫生和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整体水平,到2020年,使流动人口基本享有与所辖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三、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结合流动人口特点,做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为在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并申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健康档案包括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应当及时更新。

(二)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建筑工地、企业、厂矿、单位和学校等主要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资料发放点,每年定期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举办传染病防治等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关爱流动人口健康义诊等活动,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

(三)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设立临时接种点等适宜方式,为流动适龄儿童及时建卡、接种。每年集中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对漏种儿童及时补种。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对入托入学流动儿童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等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流动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

(四)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对建筑工地、商贸市场、生产加工企业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免费救治等政策。推动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流动人口居住环境。

(五)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为流动孕产妇、儿童建立统一的保健管理档案。加强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强化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叶酸补服、流动孕产妇早孕建卡、孕期保健、高危筛查、住院分娩和产后访视等关键环节控制工作,保障母婴安全。完善0-6岁流动儿童家庭访视、定期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等儿童保健服务。加强流动孕产妇及新生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六)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科普知识宣传倡导,推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便民维权等服务项目,重点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继续实施“母亲健康”和“优生促进”两项工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管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让流动人口获得均等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解决民生问题、体现社会公平公正的本质要求,是卫生计生系统转变职能,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各级卫生计生系统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市卫生计生局将成立全市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此项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基层基础。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传媒和人口文化阵地作用,大力宣传落实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充分理解,流动人口积极参与的均等化服务氛围。要做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现状调查工作,每季度要扎实做好本地流动人口数据更新,特别是流动育龄妇女、孕产妇、0-6岁儿童等重点人群数据的清理核查工作,健全完善流动人口健康服务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各项政策能及时惠及流动人口。

(三)加强经费保障,完善工作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要依托覆盖城乡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创新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按照有序推进原则,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条件较好的镇和社区进行试点,逐步有序全面推进。

(四)整合信息资源,推动信息共享。完善现有的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现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应用。要依托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整合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共享机制。

(五)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工作考核。各县区要将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工作列入政府和部门责任目标,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定期对辖区卫生计生医疗服务单位贯彻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完善考评方法,兑现考评奖惩。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9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