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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前后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流动办

发布日期:2016-11-17 16: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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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计生局:

为了认真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市卫计局决定在2016年春节前后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关怀关爱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在流动人口就业和居住集中地,以及车站、广场等容易集聚流动人口的公共场所,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折页、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使流动人口清楚自己应该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同时,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小区、镇和街道办、人口文化园等主要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资料发放点,举办传染病防治等健康知识讲座活动,提高流动人口的健康素养。

二、狠抓源头信息,摸清流出人口底数。 在流动人口大量返乡之际,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是做好服务管理的前提。各县区一要坚持管理重心下移,以村组为单位,认真抓好流动人口源头信息的采集,抓实基础性工作。全面了解区域内在外人员的状况和外出的打算;同时掌握新增外出人员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新增有意向外出的育龄妇女,要与她们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外出的去向、职业工种、联系方式、在外地生活计划,家庭留守人员生活安排以及外出后的顾虑等等。二要签订一份服务合同。村居干部要主动上门与返乡育龄妇女签订一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合同,把为她们提供计划生育相关服务的内容明确写进合同,用平等、友善的语言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寓管理与服务之中。三要建一份信息档案。村居要为每位育龄妇女建一份信息档案,对她们的去向、住址、工作单位、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联系方式、婚育证明办理、查验等重要信息即时登记并适时更新,确保对流出育龄妇女的服务管理始终处于知情状态,实现规范化服务和动态化管理。

 三、强化惠民服务,落实流动人口相关政策。面向广大流动人口,集中推进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包括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6项服务。流出地将依托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和镇(街道)、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针对返乡的流动人口(包括返乡的外出劳务人员),做好统计监测和传染病防控、适龄儿童疫苗查漏补种等工作。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为流动人口依法免费办理(补办)相关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落实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应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以及利益导向政策的各项奖励。

  四、强化爱心服务,深入开展关怀关爱活动。一是关爱在流入地过节的流动人口。流入地对不返乡过节的流动人口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特别是要到用工单位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流动人口;联合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各种联谊娱乐活动,对来流入地探亲团聚的流动人口家庭成员,主动提供帮助,给予亲切关怀,让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二是关爱返乡农民工。流出地将协调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走访、扶助等方式,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困难和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关心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流出地将特别关心节日期间未能返乡的农民工家中的留守亲属,尤其是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让不能返乡的农民工在外安心。

五、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区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关怀关爱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工作督查指导,抓好组织实施工作,把专项活动抓出成效。二要以开展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从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入手,从他们最迫切需要的服务项目着手,形成全社会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关怀关爱专项活动。三要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区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图片、音像资料等),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卫计局,并于201531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书面材料(含电子版)。

联系人:流动人口办   张桂敏

联系电话:2319441(含传真)

电子邮箱:slldrk@163.com

 

 

商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