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02 10: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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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详见我委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shangluo.gov.cn)、商洛市人民政府网和商洛日报等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商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申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4-2312625 传真号码:0914-2986185
办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市行政中心3楼306室。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在商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申请,具体流程为:点击打开商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 依申请公开。
邮寄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市行政中心3楼306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收)
电子邮箱:sxslwjw@163.com
2.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
2.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以及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3.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公开后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执法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的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