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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23 16: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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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原卫生部 令第26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拟发布的商洛商州东鹏口腔民主路诊所医疗广告发布内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后5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直接向我委反映。
电 话:医政医管科 0914-2313973(传真)
邮 箱:slswjwyzk@163.com
附 件: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pdf
2.医疗广告视频(16秒).mp4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