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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9-27 11: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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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彩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上研究制定乡村医生工资保障体制,逐步推行一体化管理,把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保证其工资水平与当地乡镇卫生院职工平均水平基本持平”的建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聚焦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不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持续巩固筑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一是强化政策保障。为全面推进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了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明确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等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稳定并优化了乡村医生队伍,对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和待遇进行了明确并提出具体要求,为全面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加大乡村医生补助力度。建立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多渠道补偿机制,动态调整各渠道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乡村医生的补助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按每诊次5元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每年新增的5元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卫生服务工作。2022年,全市共拨付村级项目补助资金13360.28万元,约占项目总资金量的40.16%;拨付基本药物补助资金4050.05万元,人均补助1.38万元。三是实行乡村医生补助“明白卡”制度。以县区为单位出台乡村医生补助“明白卡”实施办法,统一“明白卡”格式,实现乡村医生人手一卡,定期在辖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公示乡村医生补助落实情况,做到村医报酬领取公开透明,确保村医补助落实到位。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积极加快推进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和“两个允许”政策落地,通过政策引领,激发基层医务人员工作活力,并积极探索实施“县聘镇用、镇管村用”和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健全完善村医进退留机制,落实村医多渠道补偿政策,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有效提升乡村医生薪资待遇水平。

二、关于“加大现有乡村医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并逐步引进高等医学毕业生加入到村医队伍,切实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和稳定性”的建议。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人才服务能力,按照《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商政办发〔2016〕63号)要求,规范实施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一是组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该项目自2019年起实施,采取线上基础培训和线下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和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提升基层卫生人才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及实际操作水平。2021年,对全市遴选的270名骨干乡村医生进行为期30天的线下业务培训,拨付培训资金97.2万元;2022年,在全市村卫生室遴选186名乡村医生,进行为期30天的线下培训,拨付资金66.96万元;2023年对全市190名骨干全科医生进行为期30天的培训,拨付资金68.4万元,有效提升了乡村医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二是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定期培训制度。各县区卫健局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每年对乡村医生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每3-5年免费安排1次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组织辖区乡村医生召开工作例会,安排部署本周重点工作,学习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或进行业务培训。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市不断加强村医队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一是完善乡村医生补充机制。各县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培养合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壮大充实乡村医生队伍。采取从高职院校的医学临床专科毕业生中,筛选具备潜质的青年后备人才通过公开招录的办法,补充乡村医生。按照“村来村去”的原则,积极配合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农村医学专业免费医学生培养。2021年-2022年,全市通过免试补录大专类医学毕业生和执业(助理)医生29人执业注册乡村医生。二是严格乡村医生准入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运行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意见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11号)精神,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解决和消除乡村医生到龄后继无人、“空白村”等隐患问题,巩固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三是积极拓展乡村医生发展空间。为进一步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工作,由市人社局每年组织业务水平较高、群众反映较好、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质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乡镇卫生院招聘考试,按照工作实际需要,选聘一定数量的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极大提升了乡村医生岗位的吸引力,有效维护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稳定性。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不懈的努力,积极推进“两个允许”激励机制落地落实,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逐步建成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最后,感谢您对卫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望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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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杨 琳    电话:0914-298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