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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关于加强我市区县公立二级医院中医科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9-27 11: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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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函

郭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区县公立二级医院中医科建设的建议》(第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理人大建议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密切群众联系、了解民情民意、增强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和关键抓手。为做好人大建议工作,我委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办催办、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各科室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强化协调,优化流程,规范办理,不断提升办理质量,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收到您的建议后,及时安排中医药管理科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办理人员,落实了办理责任。按照中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委调研情况,围绕加强我市区县公立二级医院中医科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内容,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谋划中医药发展的思路方向,制定落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全市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坚强的健康保障。

(一)中医类医疗机构。全市共有中医医院8家,其中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乙等水平,6家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建成标准化中医馆110个、其中省级示范中医馆21个,建成村中医堂90个,社会力量开办中医医疗机构40家。建成雷忠义国医大师工作室1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4个、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5个。“市级为中心、县级为枢纽、镇村为基础、民营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有效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

(二)中医药人才队伍。全市共有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1445人,其中中医执业医师943人、中医助理医师245人、中药师132人,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0.58人,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0.74人。拥有国医大师1人、省级名中医3人、市级名中医16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84人以及兼职讲师、教授、副教授51人。培养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师承博(硕)士、优秀中医药人才200余名。组建了省中医药突出贡献专家张青华技术团队和陈书存技术团队。

(三)中医药服务供给。市中医医院入围全国中医医院500强,依托市中医医院建成商洛市中医医疗联合体、6个市级中医质量控制中心,新增7项诊疗技术,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及儿童青少年中医药防治近视工作。全市8家中医医院均提供特色治未病服务,7家中医医院设立了中医康复科,110家中医馆开展了特色康复训练,建成2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到65%以上,公民中医药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2%。

(四)中医药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研究制定了《商洛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具体措施》《商洛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加强我市公立二级医院中医科建设的措施

(一)完善配套政策。依据“一法一条例”及今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法规政策,始终把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作为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有利于提升中医药疗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原则,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

(二)建强人才队伍。建议增加农村订单、定向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助理全科医生等中医药人才招录招聘计划。建立完善县招县管乡用、建设专家公寓、设立基层服务津贴、落实岗位编制等优惠政策,吸引中医类院校毕业生、退休中医师、多点执业医师到基层服务。

(三)提升基层能力。不断深化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总结完善推广丹凤县、镇安县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经验。持续推动省级、市级示范中医馆、村级中医堂创建工作。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开展中医馆骨干人才专业技能培训,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档升级。

(四)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推进中医药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不断丰富中医药文化科普教育内容,培育健康理念,弘扬中医药文化。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广泛开展经常性中医下基层义诊实践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就近便利的中医药服务,积极营造促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完善医保价格政策。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积极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及时提出调整中医药服务价格建议,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

(六)落实政府保障投入。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区应承担符合区域医疗卫生规划的公立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投入主体责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应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

(七)加强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持续县(区)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建设。鼓励民营医疗机构设置科学合理的中医科室、病区、治疗区和中药房。鼓励有经验的社会力量连锁经营名医(国医)馆,突出中医特色和品牌。社会办医可自愿申请加入城市医联体、专科联盟和县域医共体,综合实力或专科实力强的社会办医也可牵头组建。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人员特别是名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

    (联系人:王拴红  电话:0914-233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