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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1号《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9-27 1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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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函

贾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不符合条件的旧卫生室进行改造或新建,使之分区合理,符合群众看病,买药,观察,治疗需求”的建议。作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最基层网底,村卫生室是实施健康乡村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主阵地,在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为筑牢基本医疗服务网底,不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2022年,按照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就“抓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推动民建公助转为公建民营,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一所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要求,市委、市政府将公有制产权村卫生室建设纳入县区和相关部门《商洛市2022年推进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军令状》,进行重点考核、严格奖惩。建设期间,坚持“每周汇报、半月调度、每月通报”工作机制,积极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现场观摩会。建立了“一名领导主抓、一个部门牵头、一支队伍落实、一套方案实施、一张图表作战”的“五个一”推进机制,形成了群策群力、部门协调的工作模式。十月底,我市如期完成469个公有制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累计建成1201个,实现公有产权卫生室行政村全覆盖。二是统一标准合理优化布局。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共同印发《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商洛市乡村振兴衔接办 商洛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卫发〔2022〕26号),明确建设任务及建设标准,对硬件设施,分室设置,标识标牌,医疗设备配置进行了统一规范要求,严格按照“统一图纸设计、统一建设规模、统一工程质量、统一运行管理、统一装修风格、统一制度标牌、统一工作着装、统一办公文档”的“八统一”标准,规划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必须达到诊断室、治疗室、公卫室、药房等“四室分开”,有条件的增设观察室、值班室、康复室,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观察床、紫外线消毒灯等基本设备,严把质量关、进度关、安全关,确保选址科学化、设计标准化、调度日常化、建设规范化、设施统一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进一步巩固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与就医体验。

二、关于“对陈旧和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更换,满足村卫生室日常工作需求”的建议。完善配套村卫生室医疗设施设备是提升基层医疗水平,巩固标准化建设水平的根本要求。一是扎实安排部署。为积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及秋冬季节传染病多发等问题,提升村级急危重症的救治能力,按照相关要求,我委分别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商应对办发〔2022〕109号)以及《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救治物资配备情况的通报》(商应对办发〔2023〕18号)等文件,下发了物资配备参考标准,明确了村卫生室医疗设施设备的配置要求,并对县区物资设施储备情况进行系统动态监测,实行日报制度,定期进行通报。按照国家可采取“长短结合确保服务覆盖、医疗服务不落空”的要求,我市村卫生室实现抢救箱、血压计、体温表、输液椅、雾化器、指夹式血氧仪、听诊器、氧气瓶、药品柜、紫外线灯等20多项设施100%达标。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按照省卫健委有关要求,积极对各县区村卫生室设备配备情况进行严格摸底,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共计为2097家村卫生室发放指夹式血氧仪4194个,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发放爱心健康包40741份(包含体温表、血压计等基本诊疗设备),不断解决群众就诊需求及后顾之忧,保障基层医疗服务工作正常运转。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切实发挥对辖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村卫生室诊疗服务药品器械等重点环节的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补齐设备短板。

三、关于“开展乡村医生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的建议。按照《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商政办发〔2016〕63号)要求,我市规范实施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人才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定期培训制度。各县区卫健局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每年对乡村医生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每3-5年免费安排1次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组织辖区乡村医生召开工作例会,安排部署本周重点工作,学习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或进行疫情防控、院感知识等业务培训。二是组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该项目自2019年起实施,采取线上基础培训和线下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和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提升基层卫生人才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及实际操作水平。2021年,对全市遴选的270名骨干乡村医生进行为期30天的线下业务培训,拨付培训资金97.2万元;2022年,在全市村卫生室遴选186名乡村医生,进行为期30天的线下培训,拨付资金66.96万元;2023年对全市190名骨干全科医生进行为期30天的培训,拨付资金68.4万元,有效提升了乡村医生综合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

四、关于“合理提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提升工作积极性,使之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服务”的建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工作,聚焦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不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持续巩固筑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一是强化政策保障。为全面推进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了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明确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等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稳定并优化了乡村医生队伍,对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和待遇进行了明确并提出具体要求,为全面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加大乡村医生补助力度。建立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多渠道补偿机制,动态调整各渠道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乡村医生的补助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按每诊次5元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每年新增的5元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卫生服务工作。2022年,全市共拨付村级项目补助资金13360.28万元,约占项目总资金量的40.16%;拨付基本药物补助资金4050.05万元,人均补助1.38万元。三是实行乡村医生补助“明白卡”制度。以县区为单位出台乡村医生补助“明白卡”实施办法,统一“明白卡”格式,实现乡村医生人手一卡,定期在辖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公示乡村医生补助落实情况,做到村医报酬领取公开透明,确保村医补助落实到位。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加快推进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和“两个允许”政策落地,通过政策引领,激发基层医务人员工作活力,并积极探索实施“县聘镇用、镇管村用”和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健全完善村医进退留机制,落实村医多渠道补偿政策,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有效提升乡村医生薪资待遇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为目标,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卫健工作方针,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感谢您对卫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望今后多提宝贵建议。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联系人:杨 琳    电  话:0914-298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