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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15号《关于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9-27 10: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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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函


苏锋、李彬霞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

(一)健全“四项”机制,夯实工作责任。一是实行医疗救治市长、县区长负责制。明确各县区主要负责人为医疗救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医疗救治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高效统筹各方医疗救治资源,落实落细各项医疗救治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保障医疗救治工作高效运行。二是健全完善日调度机制。根据我市疫情形势,对医疗救治工作实行“日汇报、日研判、日调度”,每日动态监测核酸采样点、发热门诊、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阳性感染者情况,及时扩充重症病床和普通病床,协调配备相关医疗设备,确保就诊患者及时得到有效诊疗救治,对危重症患者及时组织专家会诊,及时转入转出,高效使用医疗资源。三是建立三级专家巡诊会诊机制。制定了《商洛市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感染专家巡诊会诊的通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专家联合巡诊、会诊,采取省、市级包联县区,县级包联镇办,医疗救治专家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诊会诊,现场指导优化治疗方案,加强重点病例跟踪随访,不断提高重症救治规范化、同质化水平和医疗救治效果。四是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组织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理论+实操”等方式,对市、县、镇、村四级医务人员采取分批次、分阶段常态化开展第十版新冠诊疗方案培训,全面提高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水平,截止目前,累计培训39785人次。

(二)统筹“四类”资源,提升救治能力。制定下发《商洛市医疗资源准备工作方案》,迅速提升扩容各类医疗救治资源。一是配优配强救治队伍。以二级、三级综合医院为主体,其他二级、三级专科医院为补充,组建8支90余人的重症救治专家组(市级1个,县级7个),建立48支720余人的重症救治团队,全力以赴实施救治工作。二是迅速扩容救治床位。全市可用于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病房167间,床位303张,重症20张,一旦出现10人以上确诊患者时,定点医院可以48小时内腾空并投入使用。二级以上医院实行“全院一张床”管理模式,紧急扩容病床2031张,做到了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将综合ICU监护单元进行升级改造,迅速扩容改造其他专科ICU床位,按照“够用、实用、急用”的原则配置呼吸机、监护仪等设备,12月底前设置综ICU205张,可转换ICU200张,超标准建设到位,基本满足重症患者救治需求。三是院前急救高效运转。各级急救中心(站)通过增加坐席岗位数量,确保“120”急救电话畅通,保重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动员社会第三方力量,建立非急救转运工作专班,设置便民热线并向社会公布,引导大家方便就医,强化院前医疗服务。四是精准做好物资保供。制定了《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市级协调、县区采购、政府兜底”的原则,成立药品物资保障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市内自产能力提升、国家调拨物资争取、市场供应信息收集发布等工作,充分发挥本地盘龙、香菊等重点药企优势,与13家大型企业签订协议,精准对接了解医疗机构药品需求情况,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原有药品采购供应主渠道作用,实施“人盯厂、人盯药、人盯人”办法,确保“四类”药品和阿兹夫定、奈马特韦组合套装等特效药供应平稳。

(三)优化“四项”服务,保障就医需求。一是引导患者基层首诊。持续加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功能,12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氧疗设备全部配备到位,镇村两级医疗机构配备指夹式血氧仪6811个,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85%的基层医疗机构按常住人口15-20%的标准,储备充足的中药、止咳、解热类药品以及抗原试剂、便携式肺功能仪,基本满足患者首诊诊疗需求。二是发热门诊“应开尽开”。我市新建或改扩建发热门诊172家,实现二级及以上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24小时全天候接诊,方便发热患者就医。三是广泛开展预约诊疗。每日公开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空余床位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症床位使用情况,引导患者有序就医。4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开通网上预约诊疗平台、“掌上医院”、设置“病毒性感冒专病门诊”,引导患者错峰就诊、有序就诊、分类就诊。四是做好患者转诊衔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确定专岗专人,负责与上下级医疗机构、转运车辆做好转诊衔接。建立接诊流程和绿色通道,开设高风险人群接诊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全力做好高风险患者的转诊工作。

(四)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全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将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室,并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本机构疾病报告、就诊者和家属健康教育等工作,协调开展疾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等职责,接受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加强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紧密协作,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联合体)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按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政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负责监督本机构和其他机构疾控工作,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开展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培训指导次数一年不少于4次,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与临床医生交叉培训交流机制。

二、公共卫生能力建设

(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应急工作,不断完善体系建设,制定印发了《商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商洛市重大疾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了政府主导、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市政府第一时间召开“疾控应急专题工作会议”,率先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和Ⅳ级应急响应。制订《商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商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指导性文件,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办十二组五专班”指挥体系和县区、镇办、村社区防控体系,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新冠肺炎疫情步入常态化之后,坚持机构不撤,人员不变,力量不减,各工作组、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继续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高效运转,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处置应对。

(二)在“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中重点提出:一是提升全域监测和预警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发挥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作用,依托国家传染病直报系统,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明确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完善信息报告规范、时限和渠道等要求,依法依规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责任单位疫情信息报告责任,建立相关激励和免责机制。进一步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方法和制度,提高监测分析和综合评价能力,提高潜在隐患的早期识别能力。建立完善新发不明原因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实现市、县、镇三级监测信息同步共享,构建全域监测、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二是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多部门间、区域间和市际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升级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加强紧急事务数据跨部门共享,实现监测预警、风险研判、专业决策、应急处置一体化管理。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进一步健全各级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动态修订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完善物资储备与保障等子预案,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疫区(点)划定、应急施策的科学性、精准性,提高规范化处置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多部门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有效处置各种病媒生物风险危害。三是优化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市、县两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立由市级传染病医院、县(区)公立综合医院传染病区组建的传染病救治体系。原则上,在疫情发生时,各县(区)能迅速开放的传染病病床数按照30万以下人口的县(区)不低于20张、3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不低于50张设置。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加强呼吸、创伤、感染、急诊、重症、检验、麻醉等专科建设,全面提高应对传染病疫情的医疗救治能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设立发热门诊;健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新冠重症救治体系。各县(区)根据人口规模设置充足的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床位,其中,ICU床位数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平急结合设置的可转换ICU床位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三级医院加快完成综合ICU监护单元建设和升级改造,确保用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各类重症病人治疗的综合ICU床位数量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按照可转化床位设备配置标准,对适宜的独立院区、病房楼内部病房进行改造,配备满足重症救治设备使用所需的供氧、用电设施,以及呼吸支持、抢救和监护等设备,确保需要时能够在24小时内转化为重症监护单元,可转换ICU床位数量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二级综合医院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医院按标准建设和改造ICU监护单元,配备必要的监测和治疗设备,同时供电、供氧设施以及生命监护、抢救治疗设备处于功能良好状态,确保各重症监护单元随时可使用,作为三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的有益补充;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发热诊室,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重大疾病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四是强化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依托市中心医院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提高应对交通事故、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立健全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依托市中心医院进一步健全完善队伍结构、储备必要物资,能及时有效应对辖区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应急救治、指令性任务救援等工作。各县(区)根据人口分布、地理区位、突发事件风险分布和救援需求、紧急医学救援基础条件等,规划布局县级紧急医学救援站点,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患者救治能力;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队伍。依托市、县疾控中心,组建市级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和县(区)公共卫生应急小分队,融合医疗、防控、流调、检测等多专业,促进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有效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救援处置能力。

(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迅速启动及时启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统一部署、统一调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镇(街道)、镇(街道)干部分包村组、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片包干机制,压实镇(街道)、村居委会等疫情防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全覆盖。落实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报送责任,充分发挥镇卫生院和各级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救治能力不足的短板,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本着“填平补齐、突出重点、工作实用”的原则,商洛市财政局、商洛市卫健委先后下发商财办﹝2020﹞86号文件,商财办社﹝2021﹞6号 商财办社﹝2020﹞95号文件,等三个文件,下达基层防控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专项资金6504.55万元。为洛南县古城镇中心卫生院等9个镇卫生院配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45台件。培训乡村医生2946名,建立了村排查、镇卫生院采样、县检测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诊疗、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了基层“守门人”的作用。并继续优化基本医保筹资与待遇保障机制,提高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保障能力。统筹门诊和住院待遇政策衔接,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继续优化异地就医结算。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医防结合,完善机制,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持续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能力。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的进一步的指导和建议。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联系人:杨梦晨    电 话:0914-2319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