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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16号《关于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9-27 1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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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函


朱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国家全面放开生育政策,旨在提高人口出生率,但是目前实际人口出生率并不理想,其中婴幼儿的照护服务是制约人口出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建设普惠性的托育机构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委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一系列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3年7月底,全市常住人口201.68万人,各类托育早教机构和幼儿园共提供托位4627个,实际入托人数1787人,托位使用率38.6%,每千人托位数为2.29个。目前全市有45家普惠性托育机构,9家试点托育机构,有18家托育机构进行了项目资料提交审核,13家机构通过了线上备案确认。

二、工作进展和下一步措施

(一)完善发展规划,落实工作责任。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了《商洛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下达“十四五”时期千人口托位数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转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关于转发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转发托育机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转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转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转发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转发关于普惠托育服务认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化文件,明确了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按照中省市有关托育服务工作要求,与各县区卫健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0-3岁婴幼儿照护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进一步落实了县区托位建设责任和年度目标任务数。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和省级示范城区活动的通知》(商卫妇幼函〔2022〕23号),积极推进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区建设工作,5月17日商州区已被命名为第一批“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区”,其他县区也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争取早日创建。

(二)坚持示范引领,丰富服务形式。一是各县区至少选择一个基础条件比较好的托育机构作为托育机构试点进行培育,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为托育机构进一步发展提供支持,试点机构规模不断扩大,日常管理逐渐规范。二是各县区按照每县区至少建立一所公办托育机构任务要求,积极探索利用社区闲置空间或公有房屋改建托育服务机构,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引入专业托育力量开展社区托育服务,建立政企新型合作模式,完成公立托育机构建设任务。三是鼓励各机构积极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合作,提供签约式托育服务,解决职工养育困难,助力托育服务发展,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自行兴办或与托育机构合办,为职工提供方便可及、价廉质优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三)加强综合监管,规范机构管理。各县区均建立了专门的婴幼儿照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卫健部门牵头,制定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公安局、市监局、消防救援支队、疾控中心、妇计中心、卫健执法大队等,按照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所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就传染病预防、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开展全面检查,面对面宣传国家关于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的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现场开展卫生评价和卫生保健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健康服务管理水平。

(四)严格落实政策,着力纾困帮扶。严格执行《陕西省贯彻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关于房租、税收减免和社会保险、金融、防疫和其他支持措施,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科学分配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并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宣传折页、现场宣传等形式,及时将普惠性托育项目补助政策向社会、向群众、向部门单位进行公示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明政策、知标准,积极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机构建设。

(五)完善培训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一是组织托育机构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把握政策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按要求开展服务;二是按照省市规划到2025年“每县区建立至少一所公立托育机构”要求,镇安县妇保院托育机构已于2022年9月份投入使用,其他县区公办托育机构也在规划中,公立托育机构为辖区托育机构提供规范性培训和运营指导,促进服务供给规范化;三是按照《商洛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开设儿科护理学等相关课程,为托育机构培训经过系统学习的专业婴幼儿照护人才,不断提高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提升机构服务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妇幼健康和家庭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多提宝贵意见,助推我市婴幼儿照护事业稳步发展。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

 

(联系人:杨  懿,电 话:0914-2258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