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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49号《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9-27 1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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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函


陈宏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聚焦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巩固筑牢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底。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商政办发〔2016〕63号)《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乡村医生补助、养老和培训等政策要求,对保障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做出了明确规定,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精准实施二级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项目。完善三级医院包县、二级医院包乡、卫生院包村的定期对口帮扶工作机制,落实21家二级医院对12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支援帮扶等职责,通过1对1结对帮扶,促使医疗人才、技术力量和管理理念下沉到基层,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为健康商洛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规范实施农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坚持“人才强卫”原则,持续开展农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强化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管理和保障,促进基层优质健康服务水平提升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统筹发展。3年来,累计下拨培训资金294.48万元,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和临床骨干医师67人次、骨干乡村医生659人次。四是认真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行动。“十三五”期间,全市共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录、培养订单定向临床医学生118人、招聘全科特岗医生89人,形成一支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关于“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福利待遇”的建议。建立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多渠道补偿机制,动态调整各渠道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一是加大乡村医生补助力度。乡村医生补助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和每诊次5元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每年新增的5元基本公卫服务补助资金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根据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将其中不少于40%的项目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卫生服务工作。2022年,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84元,采取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全市3061名乡村医生共获得项目补助资金13360.28万元,获得基本药物补助资金4050.05万元。二是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制定下发了《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对乡村医生到龄后退出程序进行了明确,年龄达到60周岁的乡村医生按照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贴政策规定发放养老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积极引导和支持乡村医生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鼓励男性未满六十周岁、女性未满五十周岁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稳妥解决村医后顾之忧。三是不断提高工龄工资标准。严格落实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对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由县区落实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贴的养老补助政策,逐年提高工龄补助标准。2022年,联合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转发《省卫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工龄补助标准的通知》(商卫发〔2022〕71号),将乡村医生的工龄补助标准调整为每年8.02元,由县区农保办兑付落实。四是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方面给予适当鼓励和政策倾斜,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2022年,联合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了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定,全市共评定乡镇级中、高级职称人员107人,有效提升了基层医务人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积极性。

三、关于“加大人才培育力度”的建议。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关键。为此,我们积极施策,全面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一是完善乡村医生补充机制。各县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培养合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壮大充实乡村医生队伍。采取从高职院校的医学临床专科毕业生中,筛选具备潜质的青年后备人才通过公开招录的办法,补充乡村医生。2021年-2022年,全市通过免试补录大专类医学毕业生25人执业注册乡村医生。二是严把乡村医生准入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意见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11号)精神,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解决和消除乡村医生到龄后继无人、“空白村”等隐患问题。三是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按照《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商洛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实施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定期培训制度。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各县区每年对辖区乡村医生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每3-5年免费安排1次脱产进修,进修时间不少于1个月。四是扎实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以提高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和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自2019年起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采取线上基础培训和线下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提升基层卫生人才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及实际操作水平。近3年来,累计下拨培训资金294.48万元,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和临床骨干医师67人次、骨干乡村医生659人次。五是积极拓展乡村医生发展空间。为进一步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工作,按照工作实际需要,鼓励业务水平较高、群众反映较好、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质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考试。六是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市共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录、培养订单定向临床医学生118人、招聘全科特岗医生89人,形成一支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提供了人才保障。

四、关于“加大设备投入力度”的建议。一是大力推进公有制产权村卫生室建设。积极适应巩固衔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针对私有产权村卫生室面临着村医到龄退出后村卫生室出现“空白点”的现实风险问题,按照“政府搭好台,村医服务好,百姓得实惠”要求,先后筹资3.25亿元,全力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全市累计建成公有产权村卫生室1201个,率先在全省实现公有产权村卫生室行政村全覆盖,经验作法在全省推广学习。二是推进镇村统一管理。全面推行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人、财、物”一体化管理,规范药品采购、质量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评价和补助发放。三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会同村公共卫生委员会人员共同承担村级公共卫生和防病任务。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181个,重点人群签约履约17.5万户57.84万人,高血压、糖尿病等4种慢病签约率100%,基层首诊率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作用。最后,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卫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联系人:冀  华     电  话:0914-298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