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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严格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告市民书

发布日期:2022-10-26 08: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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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核酸检测是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要求最重要的手段。通过人群核酸检测,可以尽早发现病例,尤其是无症状感染者,查明并锁定风险区域和重点人群,及时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阻断疫情传播扩散。为依法严格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特告知如下:

1.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筛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市民按照属地政府要求,积极按时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筛查,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2.所有纳入重点人群常态化周期性核酸检测范围的人员,要按照规定的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3.对于不按规定参加检测的人员,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将在健康码中弹窗提示,请未检测人员尽快就近主动检测。凡在12小时内仍未完成检测的人员将赋黄码三天,赋黄码之后会对您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4.对于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相互提醒、相互监督,让我们共同携手,巩固来之不易防控成果! 


商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二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