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1-21 17: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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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市卫健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卫健委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强化了疫情防控信息、防控动态、安全饮水水质监测、健康教育、老龄政策宣传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处理。2021年,市卫健委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健全了答复机制,认真落实省政府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依法妥善做好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规定时限办结,无意见投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先后制定完善了《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全市卫健系统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加强平台建设管理。规范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平台,开设“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和属地防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宣传组要求,专人负责网站涉疫相关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权威,为我市疫情防控宣传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加强监督保障。2021年,商洛市卫健委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方案,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从组织建设上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卫健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委机关内部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意不强,重视不够;二是有关疫情防控动态类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三是网站中有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栏目设置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加强与业务科室、下属单位的沟通,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利益最紧密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和形式。加大对市卫健委官网和微信公众小程序的管理与维护,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府信息和及时发布涉疫信息,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全面、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不断拓宽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三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建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2021年,市卫健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