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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和家庭发展科

发布日期:2023-08-26 08: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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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和家庭发展科。负责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全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影响妇女儿童健康和导致出生缺陷危险因素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落实生育、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和评估研判,负责人口形势、人口流动和家庭发展状况的监测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相关制度;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负责市计划生育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科长:陈绍莉

电话:0914-2258981